今天是:
欢迎您访问常州市武进区建筑业协会网站!

协会概况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电 话:86528673
    86310837(传真)
邮 编:213159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宜中路108号天豪大厦3#楼11楼

自律公约

常州市武进区建筑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建筑业法律、法规,强化会员自律机制,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全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结合武进建筑业实际,由常州市武进区建筑业协会制定。

  第三条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地方政府规定,自觉遵守《常州市武进区建筑业协会章程》及本公约。

第二章 企业经营行为准则

第四条 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揽工程,做到不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不许他人使用借来的证书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不得假借合作名义搞变相挂靠和转包工程;严格履行法定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不擅自开工。

第五条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发生事故不瞒报、漏报。

第六条 坚持“质量第一”方针,实行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程,施工中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未经验收备案的工程不交付使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积极创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第七条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倡导文明绿色施工,严格按照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大力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和“绿色施工示范工地”。

  第八条 严格劳务分包管理和劳动用工合同管理,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杜绝私拉滥招违法用工。

  第九条 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做到依法诚信经营,不损害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不拖欠分包队伍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第十条 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加强合作,提倡公平竞争,不得互相拆台;不以卖标、买标、围标和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招投标或承揽工程;不以合同外让利或签订“阴阳合同”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不得低于成本价,不得有贿赂、回扣等非法行为。

  第十一条 加强相互监督,维护行业信誉,施工企业或个人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现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和个人有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本会举报。

第三章 违约惩戒

第十二条 对违反《常州市武进区建筑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惩戒:  

1、在行业内给予通报警示;

2、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暂停企业参加招投标资格;

3、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企业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建议行政主管部门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5、暂停会员资格或予以除名。

本公约经常州市武进区建筑业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