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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出台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者:常州市武进区建筑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6/8/30 17:42:43 点击次数:1427 关闭


         8月30日,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区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区成为《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发布实施后全省首个出台实施意见的县(市、区),进一步彰显了省绿色建筑示范城市的引领作用。
  该《意见》以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为核心,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管理,通过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加快适宜技术推广、完善市场推进机制等举措,进一步促进我区绿色建筑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据悉,《意见》实施后,全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其中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展示馆、体育馆,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车站、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到2020年,全区60%的新建民用建筑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