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委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区住建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8月26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要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通知明确,这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是自查自纠阶段(8月26日-10月31日)。各开发区、乡镇建设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好督促和指导。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区住建局安监站。
二是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区住建局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在自查自纠阶段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区住建局将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
三是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区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的成果。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建立完善常态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通知强调,要加强安全检查。在施工安全上: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是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在汛期安全上:一是深基坑、高边坡工程防汛;二是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三是施工临时用电;四是起重机械设备防汛;五是高处作业、围墙围档;六是宿舍、办公室、围墙等临时设施安全。
通知对开展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二是严管严控,务求实效;三是落实责任,加强执法;四是加强宣传,全员参与;五是统筹兼顾,长效管理。 (住建)